请勿骚扰

没有经公民同意,我们这一个区的普法办就随便往我们的手机上发普法信息,我特讨厌这种垃圾短信。
这几句普法的话在我看来就不是普法,是骚扰和危胁。
这几句法既不能把法律解释清楚,又不能起到震慑的作用。
比如,今天收到一条信息:说“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拜托,听这最后一句话就烦,好象其他犯罪这两院和法律不用管,就管这条是的。
其他犯罪不都是这两院依法管的吗?还有其他吗?这句普法不知道有何意义。
因为危害国家安全是个筐,什么都可以装,所以最重要,特意给我们重点强调下?
拜托,爱怎么普法爱怎么解释,怎么说去。
请不要再给我们普通市民发这种危胁间谍的短信啦。
还有,未经同意,群发这种短信给企业主或市民的行为算不算违法呢?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