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生态地植物学著作是《管子-地员》篇

先秦有关土壤学的文献,除《禹贡》外,最重要的是《管子》中的《地员》篇,它收在《管子》的《杂篇》中。

《地员》篇的主要内容

《地员》篇主要是讨论各种土地与其上所生植物以及农业的关系的。尹知章注云:“地员者,土地高下,水泉深浅,各有其位。”宋凤翔说:“《说文》:‘员,物数也。’此篇皆言地生物之数,故以地员名篇。”《地员》篇全文分两大部分。

前一部分,着重阐述土地与植物的关系。首先论述大平原中“渎田”的各种土壤──息土、赤垆、黄唐、赤埴、黑埴。在这些不同的土壤区中,地势有高下,水泉有深浅,因而它们所宜生的谷物和草木就有差别。次述十五种水泉的深浅各不相同的丘陵地。复述依次自高而下的五种山地,各有其宜生的草木及水泉的深浅,反映了植物的垂直分布。然后作出“草土之道”(植物与土壤的相关之道)的概括:

凡草土之道,各有穀造(录次),或高或下,各有草土(物)。

接着举出一个小地形中植物自下而上不同的的“十二衰”来,作为示例。

后一部分是对“九州之土”的分类介绍:“凡土物三十,其种三十六”。实际上只谈到了十八种土壤,这十八种土壤又分为上土、中土、下土三等,各统六种土壤。每种土壤都有它所特宜的两个谷类品种,总共为三十六个。对每种土壤,不但说明其性状,所宜谷类品种,更述及它们在丘陵山地上可以生产的各种有用植物,如树木、果品、纤维、药物、香料等,并及于畜牧、渔业以及其他动物之类。尤以上土之中的粟(息)土、沃土、位土叙述为详。其他各种土壤都与这三种土壤相比,定出它们生产力的差别。

《管子-地员》篇对土壤的分类和每类性状的描述比《尚书-禹贡》更为细致,对各类土壤与植物关系的分析也更为深入,而且进行了理论的概括,是我国古代一篇极可宝贵的生态地植物学论文。

要正确评价《地员》在中国农学史上的地位,需要对《地员》篇的时代性和地域性作出判断。而要判断《地员》篇的时代性,又离不开对《管子》一书时代性的总体认识。

《管子》虽托名管仲,但并非管仲所著,亦非出于一时一人之手,这已成定论。问题在于它是不同学派作品的杂凑呢,还是大体有一个思想体系?是先秦时代的作品呢,还是汉代或部分是汉代的作品?我们同意这样一种观点,即《管子》是齐国稷下学者中以弘扬管仲的功业为己任的一派学者作品的汇集 ,基本上属于法家思想体系(人称齐法家或东国法家,而与秦晋法家相区别),但也吸收了其他学派的一些思想观点。

战国时人的韩非说过:“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管、商之法者皆有之。”(《韩非子-五蠹》)

司马迁也读过《管子》。

《管子》应该主要是战国时代的作品。针对《管子》(主要是指其中的《轻重》篇)乃汉代作品的观点,一些学者已从各个方面予以批驳。在这里,我们可以从农学的角度补充一点意见。

从《管子》所载农业技术看它的时代性

《管子》是讨论如何治国平天下的书,但作者对农业十分重视,书中不少地方谈到农业和农民的状况,并对农业技术和农学思想多有涉及,比较集中表述这方面内容的,除《地员》外,还有《度地》、《水地》、《四时》等,“三才”理论也多所阐发,这些,我们以后还要陆续提到。

在《管子》成书的时代,铁农具已经普及。

《海王》云:“今铁官之数曰:……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铫,若其事立。”

《轻重乙》云:“一农之事,必有一耜一铫一镰一耨一椎一铚,然后成为农。”这和战国时代的考古发现和有关文献记载是一致的。

《管子》中也提到了“犁”,如《乘马》云:“距国门之外,穷四竟之内,丈夫二犁,童子五尺一犁,以为三日之功。”

《山权数》还谈到“一马之田”。以犁和马作为田地或劳动量的衡量标准,表明犁耕和畜耕已经出现。但使用畜力的犁耕并没有推广,所以当时土壤耕作技术仍然属于“耕耰(读音“忧”)体系,而不属于“耕—摩—蔺”体系(后者以《氾胜之书》为代表)。

而这正是战国和汉代生产技术的重要区别之一。其耕作技术更接近于春秋时代,而不是更接近于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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