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律诗源于晋朝
律诗作为中国诗歌体裁之一,以格律严整得名。近体诗中要求平仄、押韵、粘对最严格的诗种。按每句字数多少可分为五言、七言,按篇幅长短又可分为普通律诗和排律,另有一种特殊的诗体称为柏梁体。
最早的律诗源于晋朝的陆机、潘岳,东晋末年刘宋初年的谢灵运、颜延年,南齐谢胱等人的俳偶俪句。
齐梁间四声之说起,沈约等论诗有八病,主张作诗应讲究平仄,因而至陈徐陵、北周庚信时,体例渐严。
律诗最后成形于唐初,宰相上官仪为其代表,其作品“绮错婉媚”,风行当时,称为“上官体”,他提出所谓“六对”,归纳六朝以来的对仗形式。而杜审言诗作声律工整,有诸多五言排律作品,建立五言律诗的法度模范。至沈佺期、宋之问手中,律诗终告成熟,格律成为定式,当时并称为“沈宋”。民间律诗以杜甫、李商隐最为突出。
律诗的格律要求是多方面的。首先要求诗句字数整齐划一,每首分别为五言句、六言句或七言句,简称五律、六律、七律,其中六律较少见。其次对诗句数量有不同限制,通常的律诗规定每首八句。其特点是:八句,四韵或五韵,中间两联必须对仗,句中平仄排列有一定规格,韵脚也有严格规定,通常押平声韵。
每首十句以上者,称为排律。排律一般为五方,可隔若干句换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