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乡制起源于周朝
乡是我国历史悠久的基层行政单位。《周礼-大司徒》“五洲为乡”的记载,为中国乡制起源。
从齐国的情况来看,乡管辖2000至3000户不等,乡是县以下的一级行政单位。
秦汉时期是“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亭有亭长,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微等乡官,佐县令治理乡事。
至唐代,因为人口增多,经济进一步发展,遂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里置里正,乡置耆老,一乡管辖人户500左右。
嗣后的宋、元、明、清各代,皆沿袭效仿,不废乡的设置,只是在辖治范围和管理人户的多寡上略有变化。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乡”一直是最基层的地方政权机构。它的主要职能是检招户口,收授田地,征敛赋役等。
新中国成立后,对于“乡”这一历史悠久的基层政权机构作了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