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规定的首个“老人节”是1989年农历九月九

2013年的10月13日(农历九月初九)是中国民间传统节日重阳节,恰恰也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出台以来的首个法定“老年节”,这让2013年的这个重阳节获得了超乎往年的关注。

重阳节形成于战国 为传统祭祖节日

重阳节是杂糅多种民俗为一体而形成的汉族传统节日。庆祝重阳节一般会全家团聚,出游赏景、观赏菊花、遍插茱萸、吃重阳糕等活动。

重阳节又称“登高节”,源头可追溯到先秦之前,屈原的《远游》诗中,就有“集重阳入帝官兮”之句。同时,它也是中国传统四大祭祖的节日之一。《吕氏春秋》记载:“(九月)命家宰,农事备收,举五种之要。藏帝籍之收于神仓,祗敬必饬。”“是日也,大飨帝,尝牺牲,告备于天子。”可见当时已有在秋九月农作物丰收之时祭飨天帝、祭祖,以谢天帝、祖先恩德的活动。

至唐代,重阳被正式定为民间节日,当时宫廷、民间同贺重阳节,并且在节日期间进行各种各样的活动,全家必倾室而出,所有亲人都要一起登高“避灾”,插茱萸、赏菊花。此后历朝历代沿袭下来,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

为了倡导全社会树立尊老、敬老的风气,弘扬传统民俗文化,中国政府在1989年将每年的这一天定为“老人节”、“敬老节”。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12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亦明确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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