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首个“肢残人活动日”是2010年8月11日
经中国肢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中国残联同意,自2010年起,将每年的8月11日定为全国“肢残人活动日”。
为了提高社会各界对肢残人群体的关注与重视,培育肢残人“平等、参与、共享”社会生活的有利氛围,促进基层肢残人进一步活跃,团结广大肢残人参与、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经中国肢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中国残联同意,自2010年起,将每年的8月11日定为全国“肢残人活动日”。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至2010年数据),中国大陆地区约有2200余万肢体残疾人,在中国8300万残疾人中占有较大比例。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特别是在中国残联和各级残联组织的具体带领下,广大肢残人的生活状况和社会地位有了很大的改善,同时他们也克服了种种困难,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由于残疾人是一个具有特殊困难的社会群体,做好残疾人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和残疾人组织以及残疾人本身的共同努力。因此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问题的知情了解是残疾人组织的重要任务之一。
也因为如此,国际上设立了如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国际残疾人日和世界精神卫生日等等纪念性日子,以此来唤起政府和公众积极关心和参与残疾人事务。中国广大肢残人早就迫切希望设立一个肢残人的活动日,开展活动,扩大宣传,影响、带动社会各界关心、重视、支持肢残人,培育有利于肢残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氛围。上海市肢残人协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的第二年,即1991年的11月11日(寓意肢残人的双腿和两根拐杖、以及轮椅车的四个轮子)开始举行上海市肢残人活动日,以后又更名为肢残人节。
以后,辽宁省、浙江省杭州市、山东省青岛市和广东省江门市等许多地方相继设立肢残人活动日并开展活动。这些活动对增进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广大肢残人的困难和需求,研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包括推动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对宣传肢残人中自强不息的典范人物和增强残疾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正式设立“中国肢残人活动日”将引导社会对肢残人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鼓励肢残人自强不息,加强肢残人之间的交流,促进全社会更多地预防疾病和灾难,防范肢残,理解残疾人事业和支持残疾人事业。
2010年8月11日首次“肢残人活动日”主题是“消除障碍 快乐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