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部门首次启动最高级别的高温应急响应是2013年7月
中国气象局2013年7月30日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高温)Ⅱ级应急响应,这也是有史以来气象部门启动的最高级别的高温应急响应。
连日来,全国多地遭受高温“炙烤”,中央气象台已连续4天发布高温橙色预警。预计7月30日至8月8日,江淮、江南以及重庆等地仍将出现较大范围日最高气温超过35摄氏度的高温天气,其中江南部分地区持续高温日数可达5至8天,部分城市可突破高温历史极值。
根据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当中央气象台连续两天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且预计未来3天预警区的大部地区仍将连续达到高温黄色预警以上标准,可启动Ⅱ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也是高温应急响应的最高级别。中国气象局要求,各下属单位及受高温影响地区气象部门要根据实际研判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级别,及时公布高温实况,准确发布高温预警,提醒公众做好防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其中,面对高温应急响应,各有关部门要做到: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游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卫生部门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