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举办的第一个电影节是中国长春电影节

中国长春电影节创办于1992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批准举办的具有国际性的国家级电影节。每两年举办一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吉林省人民政府、长春市人民政府主办;长春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事业管理局、吉林省文化厅、中国电影发行放映输出输入公司、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和长春电影制片厂联合承办 。本届电影节的宗旨是:友谊、交流、发展。

电影节组委会聘请电影界各方面专家组成评委会。发展至今,电影节主要设下列奖项:1、最佳华语故事片奖(包括合拍故事片);2、最佳外语故事片奖;3、优秀华语故事片奖;4、优秀外语故事片奖;5、最佳编剧奖;6、最佳导演奖;7、最佳男主角奖;8、最佳女主角奖;9、最佳男配角奖;10、最佳女配角奖;对获奖者,电影节组委会分别颁发金鹿杯、银鹿杯,证书和奖金。

第一届中国长春电影节于1992年8月23日—8月28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是中国内地最早举办的电影节,也是全国第一个以城市命名的国家级电影评奖赛事。同年创立的第一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于1992年11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举办。

当时获奖的电影:
长春金杯奖:《秋菊打官司》《葛老爷子》
长春银杯奖(优秀影片):《人之初》《阙里人家》

创办于1992年的长春电影节与金鸡百花电影节(创办于1992年)、上海国际电影节(创办于1993年)、珠海电影节(创办于1994年)当时并称“中国四大电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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