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狭义的“文学”概念始于魏晋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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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用艺术语言为手段,以构成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并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语言艺术。属社会意识形态之一。

文学起源于生产劳动,是人类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对象的一种精神产物。是一定社会生活在人类头脑中的反映。

在有阶级的社会中,文学具有阶级性,反映不同阶级的认识和感情,维护或争取不同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同时,文学现象又是人类精神劳动连绵积累的成果。优秀的文学作品构成全社会共同的精神财富,所以也具有历史的连续性和继承性。

欧洲传统文学理论的分类法,将文学分为诗、散文、戏曲等三大类;中国先秦时期凡以文字写成的作品,不论文、史,统称文学,魏晋以后才逐渐将文学从理论性和应用性的文字作品中区别出来,才产生现在专指的独立的艺学类别——“文学”。当时的文学类别分为韵文和散文两大类,骈文是其中间类型,还有“有韵为文、无韵为笔”的文笔之分。

现代通常将文学分为诗歌、小说、散文和戏剧四大类别。各种大类中又可细分为多种样式。历史上还有将“诗”作为文学的同义语的,并据此将文学区分为叙事诗和抒情诗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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