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首次中美大使级会谈举行于1955年
1955年8月1日,中美两国大使级会谈在日内瓦国联大厦举行首次会议。在这以前,1954年4月至7月为解决朝鲜和印度支那问题而召开的日内瓦会议期间,经过当时英国驻中国代办的安排,中美双方曾派代表就两国侨民问题于6月5日、10日、15日、21日在日内瓦进行了初步商谈。
1955年4月,周恩来在印尼出席亚非会议期间,向全世界声明:“中国政府愿意同美国政府坐下来谈判,特别是缓和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问题。”7月13日,美国政府通过英国向中国政府建议:中美双方互派大使级代表在日内瓦举行会议。
参加中美首次大使级会谈的中国代表是中国驻波兰大使王炳南,美国代表是美国驻捷克大使阿-约翰逊。双方就会议议程达成了协议:
遣返双方侨民问题;
双方有争执的其他实际问题。
在同年9月10日举行的第十四次会议上,中美两国大使级代表就双方平民回国问题达成协议,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平民回国问题的两国大使协议的声明》。《声明》说,双方都认为在本国的对方国人愿意返回本国者,“享有返回的权利,并宣布已经采取、且将继续采取适当措施,使他们能够尽速行使其返回的权利。”
随后,会谈进入第二阶级。由于美方缺乏诚意,会议始终未取得进展,并在1957年12月12日举行的第七十三次会议以后中断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