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最早的统一书号公布于1956年

统一书号是自1956年起我国出版社凡正式出版的图书的统一号码。印在该书封底或版权页上,不仅对出版发行工作有利,对图书馆分类工作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它是由“人大法”大类号、出版社代号和此书在该社出版时的种次号三部分组成的。

第一、二部分与第三部分之间用圆点(·)相隔,圆点前有四位数或五位数,圆点前的三位数即为出版社代号,所余的数字为“人大法”大类号,圆点后为种次号。如《图书馆学概论》一书的统一书号为7201·85,即201为书目文献出版社的代号,7是”人大法”文化教育类的大类号, 85为书目文献出版社对这本书所排的种次号。在统一书号前还常常冠以K、R、T、M等字母,分别表示该书属于中小学教材、少年儿童读物、通俗读物、少数民族语言读物等。

附:《中国人民大学目书馆目书分类法》大类表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著作
2、哲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附:宗教、无神论)
3、社会科学、政治科学
4、经济、政治经济与经济政策
5、国防、军事
6、国家与法、法律
7、文化教育
8、艺术
9、语言、文字学
10、文学
11、历史、革命史
12、地理、经济地理
13、自然科学
14、医药、卫生
15、工程、技术
16、农业、畜牧、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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