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记载踩高跷的资料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列子-说符》

踩高跷,是汉族传统民间活动之一。踩高跷俗称缚柴脚,亦称“高跷”、“踏高跷”、“扎高脚”、“走高腿”,是民间盛行的一种群众性技艺表演,多在一些民间节日里由舞蹈者脚上绑着长木跷在广场进行表演。踩高跷技艺性强,形式活泼多样,由于演员踩跷比一般人高,便于远近观赏,而且流动方便无异于活动舞台,因此深受群众喜爱。

踩高跷不但扮演的人身着戏装,浓妆艳抹,且歌且舞,而且往往装扮戏曲折子,如《管甫送》、《闹天宫》、《八仙过海》、《水漫金山》等等。踩高跷的角色,因为各自身份不同,所以造型各异,高低不一,《水漫金山》中的法海木脚高达4尺,小沙弥2.5尺,鱼兵虾将因要翻滚起扑打,所以木脚只高1.5尺。

高跷本属我国古代百戏之一种,早在春秋时已经出现。我国最早介绍高跷的是《列子-说符》篇:“宋有兰子者,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见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胫,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元君大惊,立赐金帛。”从文中可知,早在公元前五百多年,高跷就已流行。表演者不但以长木缚于足行走,还能跳跃和舞剑,高跷分高跷、中跷和跑跷三种,最高者一丈多。汉魏六朝百红中高跷称为“跷技”,宋代叫“踏桥”。清代以来称为“高跷”,用1至3尺长的条木制成,上有木托。表演的人将双脚分别绑在木棍上,化装成各种人物,一人或多人来往逗舞,由唢呐伴奏,表演有趣的动作或故事。北京称为“高跷会”。黄河流域则称“扎高脚”,有文跷、武跷之分。文跷主要表演走唱,有简单的舞蹈动作。武跷则表演倒立、跳高桌、叠罗汉、劈叉等动作。

据古籍中记载,古代的高跷皆属木制,在刨好的木棒中部做一支撑点,以便放脚,然后再用绳索缚于腿部。表演者脚踩高跷,可以作舞剑、劈叉、跳凳、过桌子、扭秧歌等动作。北方的高跷秧歌中,扮演的人物有渔翁、媒婆、傻公子、小二哥、道姑、和尚等。表演者扮相滑稽,能唤起观众的极大兴趣。南方的高跷,扮演的多是戏曲中的角色,关公、张飞、吕洞宾、何仙姑、张生、红娘、济公、神仙、小丑皆有。他们边演边唱,生动活泼,逗笑取乐,如履平地。据说踩高跷这种形式,原来是古代人为了采集树上的野果为食,给自己的腿上绑两根长棍而发展起来的一种跷技活动。

以前,每到农历正月,一队队高跷会,在腰鼓、小铴锣、大小钗的打击乐中穿街而过。一拨儿高跷人数不定,一般十几人。身量高的踩低跷,身量矮的踩高跷。表演者是传统戏装打扮。由开路棍打头儿,随之便出现肖恩、白蛇、唐僧、丑婆、姜子牙等艺术形象。由于诙谐有趣、粗犷喜人、声情并茂、时有乐哏,一向为北京的人们所喜爱。 高跷会一般由群众自发串连组织起来的。正月十一、十二开始踩街,寓意告知人们在众多的民间花会中,今年挂个号。正月十五正式上街,一直到十八方告结束。在过会时,沿途的大商号在门前设八仙桌,摆上茶水、点心,放鞭炮道辛苦,表示慰劳。高跷队在此稍做逗留,或表演答谢。 高跷的队列在街头行进中,一般采用一字长蛇阵的单列,在繁华拥挤地段采用双人并列队形。步子变换为走八字。在表演时有小旋风、花膀子、鹞子翻身、大劈叉等难险动作。

高跷艺术在一些农村冬闲时,仍有组织排练的。在京城各处游园会、庙会中时有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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