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发现的最早的馆藏“锦屏文书”是清康熙28年的
“锦屏文书”泛指贵州省清水江流域苗侗人民在长期生产劳动、经济交往和社会实践过程中产生的山林土地权属买卖、转让、村规民约、环境保护等民间契约,又称民间契约文书,它记载了清水江流域少数民族明清以来数百年的林业经济史。
目前发现的“锦屏文书”为清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及民国各个时期,尤以乾隆、道光、光绪、宣统及民国年间居多。专家认为,“锦屏文书”记载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森林保护与林业开发、生态保持与经济同步协调发展的习俗和制度,可以说是世界上较早的森林契约保护条文之一。它同“敦煌文书”“徽州文书”并称为我国迄今发现的“三大文书”。
中国已发现的最早的“锦屏文书”简称为“粮田吐退契”,形成于清康熙二十八年(公元1689年)九月二十五日,其较准确表述可称为“新化长官司乌潭等八寨欧宇太等13头人并众民吐退粮田之正堂验记契”,是锦屏县征集办于2008年8月在新化乡征集到的,直到2010年初裱糊整理编目方被发现。
其比锦屏档案馆原来馆藏年代最早的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形成的“杨香保、杨笼保将九白冲祖父山卖给庙吾寨陆现宗、陆现卿契” 提早了26年,较之专家认为最早的锦屏文书资料——剑河县2008年11月19日征集的立于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分家契》还提前了14年,可以称得上是目前馆藏发现年代最早的锦屏文书,还望有关专家进一步考证其真伪。
从这份立于清康熙二十八年“粮田吐退契” 来看,虽然保存至今有近321年历史,但是总体还称得上整洁完好,毛笔所书字体娟秀,除局部出现因保管折皱和少量墨尘浸污之文字无从辨认外,其所记述文字19行近800字还属清晰可辨,加之该契恰巧还存有另外一份抄本,在楫校时可互相补辨最为难得,因而未能辨别不足十字,所记述大意可基本还原。
这是一份年代久远而有研究价值的珍贵史料,不足八百字,却记述内客蕴含丰富的政治、经济、历史、民俗、法律等多学科史学信息与线索,所描述的历史时空为清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至清康熙二十八年(公元1689年)的新化长官司所管辖的乌潭等上四寨、杨童等下四寨以及密帮岑孟四寨。涉及历史人物有新化长官司正堂欧阳、新化长官司前任刘太爷、原差金良弼八寨13头人、贼兵高李二家等,发生的历史事件有康熙十年贼兵杀掳,密帮岑孟四寨逃贼兵荒芜粮田,蒙新化长官司责令各寨招人佃种以完纳钱粮,吐退粮田以专耕纳,康熙二十四年奉旨清丈田坵,新增摊派丈增粮,吐退粮田有粮无差不得遗累之约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