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个使用银行本票的城市是上海

中国第一个使用银行本票的城市是上海市。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决定,于1986年4月1日开办银行本票业务。

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的一种信用工具,可以用于转账结算或兑付现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这次开办的银行本票分为记名和不记名两种,本票的签发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有效期为20天。

凡单位或个人,均可将款额交付银行申请签发使用。

本票兑付时银行见票即付,不办挂失,不计失息。银行不发定额本票。这项银行本票业务还同时在上海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4个专业分行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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