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953年于天津举办
新中国刚刚诞生,党中央就对各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十分重视。1953年11月8日至12日,国家在天津市举行了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
参加民族形式体育及竞赛大会的,共有满族、蒙古族、回族、藏族、苗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塔尔族、傣族、朝鲜族、纳西族、汉族等13个民族的395名运动员。他们分别来自华北区、东北区、西北区中南区、西南区(包括西藏)和内蒙古自治区、解放军及铁路系统等九个单位。大会在天津民园体育场隆重举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兼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郭沫若、卫生部部长李德全等出席了开幕式并讲话。
体育项目分竞赛、表演和特邀表演三部分。竞赛项目有:举重、拳击、摔角(跤)、短兵和步射;表演项目有:武术(分棒术和器械等383项)、民间体育(分石担、石锁、弓箭术、弹丸、爬杆、跳板、木杠、皮条、沙袋、地围、跳桌、筋斗、叠罗汉、大武术、五虎棍、打术、跳术、跳绳、飞叉、中幡等22项)、骑术(各种马上技巧表演9项)三大类;特邀表演有:马球、蒙古式摔跤、狮舞、杂技等。其中维吾尔族的踩绳(即达瓦孜)、蒙古族的摔跤、朝鲜族的跳板、回族的武术以及内蒙古骑兵的马术等少数民族项目给人留下可深刻印象。竞赛项目中有10名举重运动员创造了国家新记录。来自全国各地及天津市的观众有12万人次。运动会闭幕后,又挑选了90名优秀运动员进京连续表演了31场,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
该届运动会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重视下召开的,它不仅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民族形式的体育盛会,更是一次体现民族平等团结的盛会。历史上备受压迫和歧视的少数民族,第一次将自己的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与汉族体育项目一起平等地拿到全国体育运动会上展示,在中国体育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推动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增强民族团结产生了重要影响。从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进入了一个繁荣发展的新时期。
这第一届还不叫“体育运动会”,而1982年9月2日,中国举办了称为“体育运动会”的全国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开幕。
来自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5个少数民族的800名运动员和代表参加了运动会。
运动会进行了中国式摔跤比赛和射箭邀请赛以及68个传统体育项目的表演。
1984年国家体委、国家民委将1953年的那次少数民族体育大会定为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从1982年开始,这项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为主的赛事活动便每4年一次地开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