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最早的火药配方出自唐代文献

火药是我国古代的四大发明之一。炼丹师在冶炼时,“有意栽花花不发”,没有炼出仙丹,无意中却发现了火药。托名于三国人郑思远撰的《真元妙道要略》记载:“有以硫黄、雄黄合硝石,并蜜烧之,焰超,烧手面及屋宇者。”不同的矿物在一起冶炼,引起了爆炸,竟然烧伤了人,从这些教训中,人们总结经验,归纳出火药的配合比例,发明了可以燃烧爆炸的火药。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认为火药是唐代孙思邈发明的,依据是《道藏-众术类-诸家神品丹法》记载了“孙(思邈)真人丹经内伏硫黄法”,其文:“硫黄硝石各二两令研。右用销银锅或沙罐子入上件药在内。掘一地坑,放锅子在坑内与地平,四面却以土填实。将皂角子不蛀者三个烧令存性,以钤逐个入之。候出尽焰,即就口上着生熟炭三斤,簇煅之。候炭消三分之一,即去余火有用,冷取之,即伏火矣。”对这段文字,有人提出质疑认为是唐肃宗时托名于孙思邈。何况“内伏硫黄法”未必就是制造火药的方法。

学术界现在公认最早的火药配方出自《铅汞甲庚至宝集成》,这是唐宪宗元和三年(808年)清虚子所撰的炼丹著作,内有“伏火矾法”,其文:“硫二两,硝二两,马兜铃三钱半。为末拌匀,掘坑入药于罐内与地平。将热炎一块弹子大,下放里面,烟渐起,以湿纸四五重盖,用方砖两片捺,以土冢之,候冷取出。”这是世界上迄今为止最早的火药实验记录。这是写在书本上的“火药”,而炼丹师在实践中发现的火药一定比这个记载要早。

火药在唐末已经用于战争,有火药箭、霹雳炮、蔟藜火球,唐昭宗天佑元年(904),郑王番攻打豫章(今江西南昌市),曾“发机飞火烧龙沙门”。至宋代,火药运用得就更加广泛了,11世纪编的《武经总要》一书记载了三种不同用途的火药配方。火药在13世纪传到阿拉伯,后来传到欧洲。火药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应当感谢古代的炼丹术,没有炼丹术,我国就不可能至迟在唐代就发明了火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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