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发现的最早的土地交易地契实物刻在西周的青铜卫盉上

卫盉(读音“盒”),是一种酒器。

在陕西省宝鸡市出土的一件青铜卫盉上在盖内铸有132字铭文,记载了在周恭王三年三月,矩伯为参加共王的太常典礼,与裘卫(掌管裘皮生产的小官)用朝觐的玉彰(一种玉器)、赤琥(赤色的虎皮)等物交换了13田土地(约合现在的1300多亩)的交易。

这件器物的铭文是中国发现最早的地契实物。

铭文还记载荣伯、定伯等执政大臣命令有司主持双方土地交易。

铭文明确记载了一件玉璋价值贝八十朋,两件赤琥、两件麂韨和一件贲(读音“蔽”,祭祀时用的披肩、围裙及蔽膝)价值贝二十朋。

把贝这种货币作为衡量实物价值的尺度,这在周代青铜器铭文里,还属首次发现。另外像裘卫这种掌管裘皮生产的小官吏利用自己掌握的手工业产品为自己换取土地,这表明身份不高的庶姓家族经济地位的上升。

卫鼎,内壁铸有207字铭文,记录了周恭王五年正月,裘卫和邦厉君进行土地交易,在有关大臣的主持下,双方立誓,勘定田地疆界,办理交割手续,说明了当时西周的土地制度发生了变化。

西周早期的土地制度是以周天子为首的奴隶主贵族土地所有制。周天子把土地分封给诸侯和臣下,诸侯在国内又按照宗法关系,分封采邑给卿大夫,由奴隶无偿代耕,除劳役和纳贡之外,不再收取地租,西周早期土地是不能买卖的。

到了西周中期以后,奴隶主贵族私人之间,易田租田的事情不断发生,新的经济形式——地租开始出现,说明西周土地王有制形式已经松动,新的封建生产关系已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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