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个城市信用合作社是上海国民合作储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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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合作社是指劳动者或居民以信贷互助为目的联合组成的集体经济组织。

其业务主要为吸收社员存款并以低利贷给社员。

19世纪,德国曾出现过2种信用合作社:一种是在农村发展起来的,又称“农村信用合作社”或“村落银行”;另一种是在城市发展起来的,又称“市街地信用合作社”或“庶民银行”。

1919年10月22日,我国第一个城市信用合作社——上海国民合作储蓄银行在上海成立。

它是由上海复旦大学教授薛仙舟的宣传倡议,由该校师生集资创办,也有附近的工人、农民参加。资本定为1万元,分2千股,每股5元,分5个月缴足。资本收集近千元就开始营业。凡普通银行经营的业务皆办理。

合作储蓄银行经营顺利,经营一年半,就获利1千余元,公积金和教育基金各195元。

1921年7月,召开股东会商议扩大经营规模,资本总额增至10万元,修改了章程,办行宗旨由原章程3条改为5条。扩建后,成为我国早期创办早、规模大、时间长、影响面广的合作社

1924年江浙军阀战争,扩建工作受阻。

1927年9月,薛仙舟病逝,后继者不善经营,行务中落,1930年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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