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消防站是宋朝的望火楼

据史料记载,宋明道元年(1032年)8月,东京(今河南省开封市)禁中起火,崇德、长春、滋福、会庆、崇徽、承明、天和、延庆八殿尽毁于火中。这只是宋朝屡屡发生的火灾中的一次。火灾频频发生,给宋朝统治者敲响了警钟。为此,宋朝政府专门制定了一系列防范措施。望火楼的产生,便是其中的一项。宋代时期,我国一些城市中设置瞭望火楼,由二人在楼顶眺望,发现火情便及时报告。这便是中国最早的消防站。

望火楼的建构出于李诫的《营造法式》。《营造法式》元符三年(1100年)编纂完成,崇宁二年(1103年)经皇帝批准,按照通用的敕令,公诸于世。它是一座建造在立柱上的方形二层楼,要建在全城的高处。“楼”是建在立柱之上。根据《营造法式》规定楼要高30尺以上,望火楼必须要有9.30米以上的高度(1宋尺约合0.31米)。士兵站在建在高处的望天楼上,了望全城,火警可以说是一览无余。

“消防队员”日夜值宿在望火楼里,若发生火灾,白天就用旗帜发出扑救信号,朝天门内挥指三次旗,朝天门外挥指两次旗,城外挥指一次旗,夜间用灯光发出扑救信号。

据《东京梦华录》所载,宋朝汴京(即开封)“每坊巷三百步许,有军巡铺屋一所,铺兵五人,夜间巡警及领公事。又于高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人卓(了)望,下有房屋数间,屯驻军兵百余人,及有救火家事(工具),谓如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杈、大索、铁猫儿(即铁锚)之类。每遇有遗(失)火去处,则各领军汲水扑灭,不劳百姓。”这种消防组织和设施,对于保卫城市的防火安全和减少火灾危害是十分必要的。尽管当时汴京相当繁华,但从史料上看,重大火灾并不多,这是与望火楼的功劳是分不开的。

后来,南宋朝廷针对杭州城火灾严重的情况,沿用了北宋的作法,在杭州“分六都监界分,差兵一百四十八铺,以巡防烟火”,并“森立望楼,朝夕轮差兵卒卓(了)望”,如瞭望人员发现火灾,白天和夜间分别用旗子和灯光发出警报,并规定“若朝天门内以旗者三,朝天门外以旗者二,城外以旗者一;则夜间以灯,如旗分三等也。”

南宋静江府城(今桂林市)也设有望火楼。现在桂林市城北的鹦鹉山石壁上仍然保存着南宋咸淳七、八年(公元1271、1272年)镌刻的当时全城总平面图。从图上可以看出,望火楼位于该城宝贤门和镇铃门之间的山上,与城墙连接,它是一座建造在立柱上的方形二层楼,士兵站在楼的平顶上可以瞭望全城火警。

如乾隆二十年(1755年)湖南省中,就在长沙城内高处浏阳楼设置了望火警。若有火警,立即吹号或击鼓,倾刻之间,满城闻知,为灭火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望火楼是宋代城市建设中一个很有意义的创造。它不仅是一个发现火警的设施,在更大意义上是一个有效地扑救火灾的设施。因为望火楼下驻有大批随时可以出动的官兵,而且这支队伍是专门用来扑救火灾的,可以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同时,望火楼还备有多种救火器具,不仅改变了救火器具仅限于平时生产和生活用具的历史,而且做到了随需随用。

望火楼是中国古代城市建设,同时也是世界古代城市建设中的首创。它对宋代以后城市建设有着启迪意义。从城市防火灭火历史看,宋代以后的元、明、清和民国时期,均设有望火楼。 望火楼自宋起,直至民国,在长达800多年的历史时期,为城市的防火灭火,立下了汗马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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