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后的科举制结束于1905年

中国在隋以后各朝都设有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称为科举制。

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制”,于公元587年设志行修谨(有德)、清平干济(有才)二科,选拔官吏。

隋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于进士科之外又置秀才、明经、明法、明书、明算诸科。诸科之中以进士科最为重要。

考试内容为帖经、诗赋、时务策,而以诗赋为主。

宋以后科举以试经义为主。

明、清两朝以“四书”、“五经”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须依朱熹《四书集注》等书。

1905年,清朝施新政,废科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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