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革命法庭在湖北黄冈

中国最早的革命法庭在湖北黄安县(今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

2002年5月15日七里坪迎来了一批中国法学界高层权威人士,他们是专程考察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的。专家们在仔细观看复原陈列和图片展览后非常激动,认为这个法庭是中国革命早期农民基层政权现存最早的革命法庭,实乃全国第一

负责组织本次活动的全国法学会副会长孙琬踵感叹道:“这是一个伟大的发现”。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吴家友表示:我们要把这里办成全省法院系统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七里坪革命法庭,诞生于1927年4月,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土地农民运动时产生的。

当1924年的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后,我党领导下的全国农民运动蓬勃兴起,其斗争矛盾直指贪官污吏、土豪劣绅、地主阶级,因此,那些被打倒或将要被打倒的地主豪绅,勾结土匪反动民团,千方百计找机会进行疯狂的破坏活动,他们诽谤和咒骂刚刚成立的农民协会,暗杀和残害农民协会干部、家属。黄安北乡大土豪吴惠存竟将农民运动领导人吴焕先一家五口全都杀害。

1927年3月2日,董必武召集湖北省党部紧急会议,拟定处理省内各地发生惨案的紧急办法,派兵镇压土豪劣绅的暴乱,与此同时,董必武以省党部的名义对黄安所发生的惨案发出“依法惩处吴惠存”的指令,派党员王健、吴焕先为省党部特派员前往处理,他们领导农民武装逮捕了吴惠存,将其公开审判示众,于3月17日在王锡九村就地正法。同时,董必武还根据各地农民组织纷纷指控土豪劣绅的种种罪恶,要求立即制定法律予以严惩,决定组织起草《湖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和《湖北省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暂行条例》,3月18日省委党部十八次执委会公布了这两个条例,他是农民运动高潮中制定的具有代表性的两个刑事法规,其主要内容是确定了土豪劣绅的定义,列举了土豪劣绅的主要罪行,规定了具体的量刑办法。在我国刑法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位置。4月24日正式成立了湖北省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紧接着,黄安县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也成立了,为了保证惩治条例的实施,成立了黄安县临时革命法庭,法庭设在今县城孔庙内,同时,七里坪革命法庭也宣告成立。

七里坪革命法庭在七里坪镇小和平街内,法庭原址为当地人供奉的寺庙,旧称南庙,为清代建筑,显得古朴庄重,内设审判厅、合议厅、警备室三个部分,由七里区农民协会委员会负责审判工作,首任法庭主席张南一。张南一为七里区农协会委员,七里坪柳林河村人,因常年身着蓝色长衣而谐音“南一”,他以打鼓说书为名,走村串户宣传革命,发展农协组织,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担任法庭主席审理的第一案就是判决他的亲舅舅,给当地反动势力当头一击,受到百姓拥护与称快。当时七里革命法庭管辖范围包括县城以北几个区,抓捕任务由农民协会自卫队和工人纠察队完成,由革命法庭进行公开审理,依照《湖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作出判决,对于罪大恶极需要处决的土豪劣绅,要报县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核准后方可执行。5月13日,县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在县城校场岗举行公审大会,判处李介仁、阮纯青、李仕显等四个土豪劣绅和两个土匪地痞,到会群众六万多人,县审判委员会公布六名罪犯的罪状后,宣布执行枪决。至6月底,全县经过审判惩处了反动派、土豪劣绅、土匪流氓等罪大恶极者40多人,有力打击了反革命的嚣张气焰,促进了农民运动的空前高涨。

七里坪革命法庭在开展审判斗争的同时,又配合党组织通过农民协会,领导全县农民逐步有组织地向土豪劣绅地主阶级开展全面的经济清算斗争。使经济斗争与政治斗争结合起来进行,推翻了乡村中土豪劣绅的统治地位和他们的组织,使乡村政权全归农协所有,而且没收了土豪劣绅、不法地主的剥削财产,动摇了封建势力的经济基础,给土豪劣绅予以沉重的打击。

1927年7月15日,汪精卫悍然背叛革命,对共产党和革命群众实行大肆屠杀,轰轰烈烈的农民革命运动失败了。1928年3月,首任法庭主席张南一因叛徒告密被敌人凌迟处死,英勇牺牲,七里坪革命法庭也因此停止活动。

1931年11月7日,红四方面军在七里坪诞生,黄安战役首战告捷,为了纪念这次伟大胜利,将黄安县更名为红安县,成立了中共红安中心县和中心县苏维埃政府,红安中心县下辖红安县、陂安南县、河口县、陂孝北县和红安市,各县苏维埃政府均组成了革命法庭,红安县革命法庭就设在七里坪原革命法庭内,法庭主席由闵丹桂担任。闵丹桂,女,生于1890年,1926年参加革命,1927年入党并参加黄麻起义,在担任法庭主席一职时又是红安中心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她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位女法官,她处事沉着、果断,不徇私情,坚持原则,凡遏重大案件都亲自办理,从不顾全个人安危,至今还留有1932年7月由她亲自签发的处决反革命罪犯的“革命法庭布告”原件,现为国家一级文物。这时的法庭机构较为健全,司法程序更完善,法庭内设秘书股、审讯股、事务股、登记股等,街上到处设有检举箱,据查,这是我党历史上最早、机构最全、人员最多、程序最规范的革命法庭之一。1932年lO月红四方面军未能粉碎敌人的第四次“围剿”,主力被迫实行战略转移,红安革命斗争转入极端困难时期,革命法庭也因此随军撤出七里坪镇,1933年9月,闵丹桂在“肃反”扩大化中被杀害。

解放战争时期,这里又成立了黄安县人民政府法庭,由时任县长马友才兼任庭长,直至全国解放。

来源:红安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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