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迄今发现的最早的新中国结婚证书颁发于1951年
中国迄今发现的最早的新中国结婚证书颁发于1951年。
这张结婚证书形似一张奖状,中间上方有一个红双喜字,竖式,套红印刷,中间文字用毛笔小楷写成:长沙市人民政府结婚证书,第00118号,市民男周永生(28岁)女黄纯兰(21岁),湖南省长沙市人,现住本市金盆区(当时的行政区域划分)农政乡新华砖厂宿舍,双方自愿结婚,申请登记,经审查,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特发给结婚证书。
后面有结婚人的签名盖章,和金盆区区长朱中立的签名盖章,落款时间是1951年3月30日,证书最左边盖有“长沙市人民政府印”。
从证书右上角文字还可得知,当时办结婚证收取的工本费为2000元(当时货币)。
证书上没有结婚人的照片。
1951年3月30日签发的这张结婚证,可能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新中国成立后的结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