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最严重的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于1987年

1987年5月6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的西林吉、图强、阿尔木和塔河4个林业局所属的几处林场,同时起火,引起建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特大森林火灾。

据初步统计,过火面积达101万公顷,其中有林面积近70%。烧毁房舍61.4万平方米。内含居民住房40万平方米,贮木场4处半,林场9处,存材85.5万立方米,烧毁各种设备2488台,粮食650万斤。桥涵67座,铁路专用线9.2公里,通讯线路483公里,输变电线路284.2公里。受灾群众5万多人,死亡193人,受伤226人。

大火持续燃烧了21天,过火森林面积达56万公顷,投入灭火人员共约3万多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亿元人民币。

直接肇事者叫汪玉峰,河北一农民。他到林场干活刚刚13天。他启动割灌饥引燃了地上的汽油,割灌机也着了,如果他脱下大衣一捂,火就可能被扑灭,可汪却拖着机器跑了七八米,等他叫人来时,火势已变成很难控制的树冠火了。汪玉锋被拘留时,竟还问“我这个月的工资还开不开呢?”

本来这场特大森林火灾已经灭了,5月7日上午,经过众人一整夜的扑打,位于中国东北大兴安岭的这场不太大的火,明火已经熄灭,却没有打净残火余火,结果大火就在这时腾起,脱缰远去,25天里烧过100万公顷土地,焚毁85万立方米存材。造成新中国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特大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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