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安乐死事件发生于1986年
发生在陕西省的一起“安乐死”事件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事件的当事人是陕西省汉中市人王明成。在1986年,他的妈妈夏素文因为身患绝症,痛苦不堪,被医生实施“安乐死”,成为全国第一例“安乐死”事件,随后王明成和医生蒲连升被逮捕。
17年之后,即2003年,王明成也因为身患绝症,向医院提出来希望实施“安乐死”,但是医院的答复是国家没有立法,不能够实施。
2003年8月3日,王明成在家中病逝。
为这起“安乐死”事件中实施“安乐死”的是蒲连升大夫,事发时在汉中市传染病医院工作,他为夏素文——一位垂危的女患者实施了“安乐死”,但是3个月之后,公安机关就把他抓了起来,检察院在公诉书中指认,蒲连升涉嫌故意杀人。
但是在5年之后,汉中市法院宣判蒲连升无罪,检察机关不同意这个判决,提出了抗诉,一年之后,汉中市法院终审判决,蒲连升无罪。这就是当时震动全国的第一例“安乐死”案件。
2001年,蒲连升大夫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新闻夜话》栏目的采访,谈到了这起事件的许多细节。
1986年一名叫夏素文的患者,她呻吟不止,惊叫不安,用头碰床头,坐卧不宁,尿也尿不出来,她儿子和女儿跪在地上跟我说,叫我妈早点儿走吧。我就开了处方,复方冬眠灵100毫克,开这个药的原因是他要叫他妈早点咽气,已经跪下了呀!(处方上)那个话是我写的,家属要求“安乐死”,下面是家属的签字,儿子王明成,女儿王晓琳,家属问我了,说我妈打这个针以后,什么时间能够咽气,我说大概在12点左右吧,到凌晨5时,护士找到我说,蒲主任,病人不行了,死的时间是凌晨5点,总共19个小时,病人才死亡的。
立案是7月3日(1986年),抓我是9月20日。检察机关(起诉我)是故意杀人罪。在看守所里总共呆了492天,这个我是记得最清楚,我认为我是冤枉的,我作为一个医生,在我医生范围之内,尽我医生的职责,减轻病人的痛苦,何罪之有,往事不堪回首。
“安乐死”是一种幸福的死亡
在没有立法的情况下实施“安乐死”,对于一个大夫意味着什么呢?主持人(以下简称“主”):“安乐死”是不是一种真的没有痛苦的死?蒲连升(以下简称“蒲”):就是没有痛苦,而且是一种快乐的幸福的死亡。
主:快乐和幸福,怎么理解?
蒲:就是说没有任何痛苦,在睡觉的过程当中就死亡了。
主:但是是相对来说。
蒲:就是没有痛苦地死去,不是相对的。
主:但是您并不是病人,就是病人很痛苦,但是我们并不知道。
蒲:这个针有药理作用,打进去就是没有痛苦,真的。从药理上没有痛苦,就是“安乐死”三个字的本义。“安乐死”就是没有痛苦地幸福地死去。
从杂志上学到实施“安乐死”方法
主:在医疗上实施“安乐死”,都有哪些办法?
蒲:注射药物,静脉的或者是肌肉的,都可以。
主:都有哪些药物呢?
蒲:像冬眠一号,冬眠二号。
主:像这些药是不是在一般的小医院都能买得到?
蒲:一般医院都有,为啥?这是一个常用物。
主:这些办法是怎么总结出来的呢?
蒲:这是我从杂志上看到的。因为“安乐死”这个问题,从上世纪70年代在日本,在1975年国际“安乐死”学术会议上,日本开始有。
为患者注射的是卫校实习生
主:15年前的那个病人(夏素文)如果没有实施“安乐死”的话,她会怎么样?
蒲:打不打冬眠灵她都要死,垂死挣扎一样,整个医院的三层楼,头一晚上喊了一夜,值班医生李大夫没办法给她打了10毫克安定。
主:都不管用?
蒲:不管用,我第二天才用的复方冬眠灵。
主:注射的人是谁?
蒲:注射的人是省卫校的实习学生,叫蔡建林。
主:像这样重大的事情,为什么叫一个实习生来注射呢?
蒲:当时我开完这个处方以后总护士长看见了。护士长说你咋开了这种药?我说这个药写得很清楚。她说你开这个药,护士都不打。
主:为什么不打?害怕,是吗?
蒲:他们害怕承担责任,一句话就是害怕承担责任嘛。
主:那么最后是谁让那个实习生打的那一针呢?
蒲:是我让他打的。
主:那个实习生怎么说?
蒲:也是迟迟地不想打,我说你不打你就回省卫校去,我这儿就不带你了。
主:你在威胁他?
蒲:那就是有一点儿,当时就是用医生的权威嘛,老师的权威嘛!
不亲手注射是怕出了事说不清
主:如果他当时真的不打的话,你怎么办?
蒲:当时真的不打,他拉到外面,爱找谁打就找谁打,这个病人反正已经出院了。
主:如果当时他真的不打的话,你会打吗?
蒲:我也不会给她打。
主:为什么?
蒲:按道理我应该打的,你开了医嘱,你应该执行,是天经地义的。但在医院,那有个双方责任制,我打进去没有证明人了,到底注射的是什么药?注射量是多少?叫别人打,这是第二点,监督作用,督促医生的作用。
主:你希望解除病人的痛苦?
蒲:我的目的就是减轻病人的痛苦,作为医生来说,医生的责任,就是要减轻病人的痛苦。
主:那么在所有的人都不愿意执行的时候,你也不愿意亲手来注射,减轻她的痛苦吗?
蒲:我不是不愿意做,医院的关系你不知道,就是上级和下级,那医生就是权威,你护士就得执行,你不执行,你找个理由。
主:你敢下那个决定,但是不敢打那个针?
蒲:我怕出了事情说不清了,因为他们尽管是有言在先,当时也没有录音,他们讲叫我妈早点儿走,他们讲蒲主任,求求你,他们跪下了,叫他妈早点儿咽气,免得她受痛苦。
实施“安乐死”被抓出乎意料
主:在这个“安乐死”实施3个月之后,您就被捕了,谁告的密?
蒲:是患者的大女儿。
主:你在决定给病人实施“安乐死”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这一天?
蒲:没有想到,我没有想到有这一天。
主:检察院公诉你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所有的人,可能包括你在内,等了5年才等到一个判决的结果,就是无罪,那么在这5年当中,你有没有做好死的打算?
蒲:我当时的信念是非常坚定的,我说我跟患者一无仇二无怨,没有接受她的贿赂,接受她的东西,我何罪之有啊?我为什么要去杀她啊?我不可能的。
主:15年前的这个事件,改变了你的命运,虽然被无罪释放了,但是有的人却躲着你,家里的人也很怨恨你,医院也很怨恨你,还有的人说你是疯子,你的收入也成了问题。你现在后不后悔?
蒲:想起来这些事情啊,肯定后悔嘛。想想一般人,和我同年参加工作的人来比的话,我比他们都差。
主: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蒲:你说这话有道理,一个人扪心自问的时候,也想过这个问题,但是我想任何一个事情,你要不付出点儿牺牲是不可能的,不能每件事情都被别人理解,除了死亡而外,所有的人间的痛苦,可能我都受过了。
有人在悄悄实施“安乐死”
主:9年前法院两次判你无罪,这个判决结果会影响到很多其他的大夫和医院,那么据你所知,是不是有很多其他的大夫也在这样做?
蒲:悄悄地进行“安乐死”,这个不过是他没有写在处方上,没有写在档案里面。
主: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多吗?您刚才说的那么多的大夫都在悄悄地做。
蒲:知道的人肯定不多了。
主:都是在医疗的圈子里边。
蒲:医疗圈子里边,谁是病人,家属他肯定知道。
主:假如说有那么多的大夫都在悄悄地做这样的事情,是不是说明有很多患者有这个需要?
蒲:都需要这样死,结束他们的痛苦。
主:在没有合法的前提下,悄悄进行的事情往往容易出问题,也很难解决,比如说双方之间的责任,怎么分配;再有,如果真有受害的一方的话,那么谁来保护他呢?
蒲:所以这就说不清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给100万也不会再实施“安乐死”
主:以后再碰到15年前的那个情景,患者或者他的家属子女,要求你实施“安乐死”,你还会再做吗?
蒲:别说那样,他们就是跪下,就是拿10万、100万,我也不可能给他做的。我不可能去冒着违法的危险收他的钱,给他做这个事情。
主:但是病人确实太痛苦了,而你又是一个大
夫,你怎么办呢?
蒲:如果我再遇到这种病人,那我就请示上级大夫,找卫生局,找司法部门。
主:如果司法部门同意的话?
蒲:可以了,三方合议嘛!
主:我在汉中那个地方看到听到很多人在劝你,不要接受我们的采访,但你还是来了。我想问你,你为什么要接受我们的专访?
蒲:我要奉劝和我一样的大夫,在我们国家没有立法以前,最好不要干这种事情,免得你们跟我一样,再重蹈覆辙。呼吁尽快立法,这个问题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