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村级卫生所管理规范出台于重庆市
2012年9月1日起,《重庆市村卫生室(所)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在重庆市38个区县正式执行。该《办法》是新医改实施以来,全国首个以省级政府名义出台的村卫生室管理规范性文件。
深化医改 文件规范村卫生室
一直以来,村卫生室在农村居民医疗服务、疾病控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夯实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是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
重庆农村多、山区多,农村卫生底子薄。村卫生室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最底层,存在着基础设施较差、服务能力较弱、补助机制未建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比如自2011年,随着医改深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乡村医生以药品为利润的主要收入格局被打破,这几乎切断了乡村医生85%的收入来源,村卫生室的正常运行遇到困难。
如何体现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村级卫生组织的正常运行,成为重庆市医改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办法》出炉。作为全国首个规范村卫生室的文件,《办法》首先明确了村卫生室的性质,属民办公助,承担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提供优质医疗 定期免费培训乡村医生
截至2011年底,我市农村户籍人口2380万人,常住人口1380万人,有村卫生室10754所,乡村医生26599人。从数据来看,重庆的农村户籍人口每千人拥有1.2名乡村医生,但乡村医生的分配并不均匀,发展较好的地方千人中有多个乡村医生,贫穷山区千人中还不到一名。
另外,重庆市乡村医生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大专以上学历较少,中专学历占75%左右。刘克佳表示,这有一定历史原因,“很多村医从前是赤脚医生,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而是凭多年累积的经验走江湖。”
因此,《办法》对乡村医生的配备进行了规范,要求农村户籍人口每千人配备不低于1名的乡村医生。另外,还将对乡村医生定期实施免费在岗培训。
重庆市希望通过推进村卫生室的建设和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优质、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保障乡村医生收入 政府每年投入5.5亿元补助
为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办法》突破性地确立了由5种渠道构成的政府补偿机制。政府每年将投入5.5亿元,来补偿乡村医生的收入,而这笔钱全部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
据了解,5个渠道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乡村医生专项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和村卫生室运行补助。其中,专项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一般诊疗费按乡镇卫生院一般诊疗费标准的50%执行。
不是拥有乡村医生资格就可以直接获得这些补助,而是遵从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根据乡村医生的服务数量和质量,进行绩效考核。
经过初步测算,办法实施以后,估计村医每年人均收入在2.1万元左右,和以前的收入可以基本持平。根据多劳多得的原则,做得好的收入会更多。这有助于村卫生室留住人才,同时吸引年轻医务人员到村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