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支个人注册的商标是“鲁镇”
随着“咸亨酒店”、“孔乙己”、“乌篷船”等鲁迅作品中的文化符号逐一成为声名显赫的“商标”,2002年8月,鲁迅笔下又一个名词——“鲁镇”被成功注册。与前几个不同的是,“鲁镇”商标是新《商标法》实施以来,全国第一只个人注册商标。
其拥有者是在绍兴会稽山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工作的自然人张均德。
据介绍,早在1998年,一直从事旅游业工作的张均德就意欲注册“鲁镇”商标,但当时的《商标法》不允许个人注册。于是,他借一家服务企业的名义,注册了“鲁镇”商标。
2001年12月1日,新《商标法》实施。张均德立即赶赴杭州,委托一家知识产权服务公司代理转让事宜,很快将“鲁镇”商标归属到了自己个人名下。张均德已收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寄来的函件,通知他所注册的“鲁镇”服务商标已经被核准,并明确告知,这是新商标法实施后,全国第一只个人注册商标,他也成为全国第一个被核准拥有注册商标的人。
“鲁镇”是鲁迅知名小说《孔乙己》、《祝福》、《社戏》中多次出现的一个地名,其时代背景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绍兴一个水乡集镇。根据专家的研究意见,“鲁镇”的原形可能是晚清时绍兴市区东昌坊口,即现在绍兴市鲁迅中路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