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律学博士官是西晋的贾充

中国最早的律学博士官是西晋的贾充。

“博士”的称谓起于中国战国时期,是古代学官名,不是学位。

两晋时设置专精一艺的学位名——律学博士。

公元268年,贾充被授予律学博士称号,并在职业上享有特权,在晋武帝的授意下开始主持删改刑书,并制定了《晋律》。

从此,法学博士、律学博士等称号传入朝鲜、日本。

从13世纪开始,世界各国才对卓有成绩的学者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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