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的行政机关是国务院

新中国最高的行政机关是国务院,原称政务院。

1949年10月21日,政务院召开扩大会议,宣告政务院成立。出席会议的有:总理周恩来,副总理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政务委员谭平山、谢觉哉、罗瑞卿、薄一波等14人,及政务院所属26个部、委、院、署、行负责人。政务院对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中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等组成。

总理主持国务院工作。

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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