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所特殊教育高等院校是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
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是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创办的全国第一所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开创了我国视障、听障和肢体残障人接受高等教育的先河。
经过全体特教人20多年的不懈努力,长春大学特教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所特色鲜明、“残健融合”的高等特殊教育学院。
2002年,全国政协副主席、原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邓朴方同志参加特教学院十五周年院庆时指出:在全国残疾人高等院校中,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办学最早、规模最大、学科最全、层次最高,在我国高等特殊教育领域居于龙头地位。
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它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残疾人相比正常人接受更高层次求学的机会要少许多,特殊教育高等院校是帮助残疾人接受更高层次求学与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