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关于奖金的记载见于《墨子》
中国最早关于奖金的记载见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墨子》。
奖金是一个古老的经济分配范畴。
从现有资料看,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和转化时期,是古代经济思想发展的重要时期。
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生产关系发生一定的变革,伴随着剩余产品的增加和货币的出现,奖励开始作为一种新形式跻身于分配领域。
在中国春秋时期,墨子就主张:把“劳”和“功”作为赏和禄的必要条件,做到“以劳殿赏,量功而分禄”,使“劳者得息”。
在东周末年,货币的行用渐广。各诸侯国为了激发将士向上进取,英勇作战,奖金被作为治国平天下的国策,逐步推行起来。
据《墨子 号令篇》记载:“人民守城有功,女子赐钱五千,老小赐钱一千。”这便是中国古代最早利用奖金形式施奖的记录。
尔后,历代都普遍地采用与此相似的奖赏措施,尤以建议和军功方面为多,并日趋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