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买办”一词出现于明代,是替皇宫采购的商人
中国的”买办”一词和这种职业在史书上最早出现于明代,是替皇宫采购的商人。
据《明史》卷82记载,成化四年(公元1468年)“大学士彭时亦言:‘光禄寺委用小人买办,假公济私,民利尽为所夺。请照宣德、正统间例,斟酌供用,禁止买办。’于是减鱼果岁额十之一。”
这里的“买办”是指专司宫廷供应的商人。后来,凡官府或豪富之家从事采购的人员,都称之为“买办”。
清代还把“买办”一词当作招待外国商馆中办事人员的通称。
鸦片战争后,外国侵略者便逐步把雇佣买办制度化,形成了买办制度。而买办在取得外商的信任后,利用外国资本主义的特权和影响,自己经营工商业,取得直接剥削中国劳动人民的利润收入。如上海的叶澄衷、孔祥熙等都是由推销美孚煤油而积资巨万的买办商人。
买办和买办商人,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开始孕育、产生,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迅速发展;到19世纪末已经逐渐成为一个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