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家商业股份制企业是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新中国第一家商业股份制企业是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53年4月,原名为中国百货公司北京市公司第四批发部,后定名为天桥百货商场。它有着优良的成绩:

1958年,成为全国闻名的红旗单位;
(图:北京天桥百货商场,摄于20世纪90年代)天桥百货商场倡导开展“比、学、赶、帮、超”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被命名为“全国第一面商业红旗”;
在全国掀起“学天桥;赶天桥”的热潮,得到国家领导人的肯定,并获得许多光荣称号;
1958年周恩来总理曾经视察过天桥商场;
但是,由于在旧的体制下,只能长期维持简单再生产,企业发展缺乏后劲。当时商场的财务审批权限仅在10元以下,没有自主经营权。
  
1983年,天桥商场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情,大胆选择了股份制公司这种与商品经济相联系的组织形式,借以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改造和发展的一条新路。
  
1984年,商场开始实行一系列股份制改造工作,并以每股100元人民币,由工商银行代理分期发行,共1000万元。
1984年7月25日,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登记注册。
同年7月26日,天桥百货股份公司召开成立大会。一期发行股票300万元,1988年二期又发行700万元。
第一期股票总额300万元,股票大小如一元人民币,下附一张草绿色的股息、红利票,背面注明5年还本,除分红外,保证每年5.4%的利息。
  
改造后的企业经营资产增加到1.6亿元,营业额达2亿元,面积扩大到17000平方米。1992年元月19日,扩建的新商场举行开业典礼。到1992年底,天桥百货共发行股票总额2870万元。
  
天桥百货股份公司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率先突破,使其成为北京市第一家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同时也是全国第一家正式注册的商业股份制企业,还是全国第一家由国营企业转制为股份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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