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家乐器厂成立于1949年6月1日
新中国第一家乐器厂成立于1949年6月1日。
新中国创立初期,百废待兴、百业待举,乐器行业基本空白。当时的乐器行业隶属于轻工业部,90%以上是私营企业和个体手工作坊,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苏州、营口、宁波等沿海城市。
1949年北平和平解放后,来自延安的陈艾生与何汇泉聘请了钢琴技师王来安,于1949年6月1日成立新中国第一家乐器厂——“人民艺术服务社”(北京钢琴厂前身)。凭着上级拨给的一间房屋和10万元旧币(合人民币10元),他们迈出国产钢琴生产第一步。1950年6月,朱德总司令曾到该厂视察。
后来,上海、天津、广州、营口和苏州等城市也相继建立了乐器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