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最高的国家决策和行政权力机关是“内阁”

“内阁”作为中国的最高国家决策机关和行政权力机关,创设于东汉时期。

当时,内阁一是“参预机务”;二是在皇帝左右,为皇帝助手;三是品级较高。即协同皇帝总揽朝政的中央高级官署。

唐宋以后,由于文人在朝廷中的作用与地位日渐重要,又由于皇帝设置的容纳文人的机构多在宫廷内,“内阁”成了表示官衔的专用词。

至明太祖朱元璋废除宰相职后,“内阁”之士由于能经常接触皇帝,到明成祖时,“内阁”便成为位在六部(历、户、礼、兵、刑、工)之上的最高宰辅机构。

明仁宗(洪熙元年)以后,内阁权位渐高,实际掌握原宰相之权。

清初循明制,建立内阁,内阁有三殿三阁大学士,但实权远较明时为低。

自雍正设立军机处后,内阁不再干预机务。内阁成为传达谕旨、公布文告的机关,仅是名义上的最高官署。

宣统三年,仿行君主立宪制,将军机处并入内阁,恢复内阁的形式,建立责任内阁,设总理大臣,并以各部大臣为国务大臣,成为最高国务和行政机关。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