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批“士官长”2015年上岗
在西方军队有谚语:士官是军队的灵魂。
2015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首批士官长上岗。首批士官长分旅、团、营、连四个级别,从优秀士官中选拔,最高可服役29年。
士官长制度有利于优化兵员结构,提高基层指挥效能。此外,他们比同级别的普通士官每月多400元岗位津贴,平均工资7000元以上,并有独立的办公住宿房间。
士官长制度为基层士官人才长期部队服役提供了条件,给他们选择退休、自主择业等出路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实行士官长制度,明确了指挥管理类士官的职能定位,拓宽了士官队伍发展空间、有效调动了士兵服役积极性,总部和军区首长对此高度重视,基层部队和官兵也对此寄于厚望。
士官长的设立,旨在为士官队伍成长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士兵们可以拥有更多样化的发展途径,他们的工作范围不再局限于驾驶室和发射席,更有可能成为各级军官的得力助手,协助军官展开各种行政事务,对士兵组织教育和进行管理工作,成为加强部队基层建设的新生骨干力量。
士官长,既是兵头,又是将尾,在各级军官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其在官与兵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共同促进队伍的团结和战斗力,这是设立士官长一职的目的。
如今,辅以相关配套措施,可以预见士官的服役年限将更长,职能任务将更广,这对于调整军队官兵比例、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军事资源使用效益,特别是加强部队基层建设将大有裨益。
每年人武部门招募的战士,通常服役两年,即为“义务兵”。
两年后,根据本人志愿,可以转为士官,分1—6级,每3—4年晋升一级,1、2级为初级士官,3、4级为中级士官,5、6级为高级士官。
士官是介于战士和干部之间的。相当于前几年所说的“志愿兵”。
此外,中国军队也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直招士官。
士官和部队签定合同,按月拿工资。士官可以分为6期,一期和二期士官称为初级士官,合同签定的服役期为各3年,三期和四期士官称为中级士官,合同签定的服役期为各4年,五期和六期士官称为高级士官,五期士官签定的服役期为5年,享受正营职待遇,家属随军,六期士官签定的服役期为9年,享受副团职待遇,家属随军。
如果一个士兵从新兵服役开始一直到六期结束正好是30年,也就是说一个士兵最多的服役期限为30年,享受的最高待遇为副团职。
现在士官长制度在以前这种士官制的基础上使安心士官岗位上发展的个人事业空间得以扩展,相应待遇获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