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内首个取得型号合格证的轻型通用航空器是南京制造的热气球

中国国内首个取得型号合格证书的AX-7级HG2型热气球2013年12月19日在中航工业南京宏光通用航空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完成试飞。

这是中国民航局2007年3月颁布新的适航规章以来,轻型通用航空器在我国取得的首张型号合格证,标志着HG2型热气球的设计与制造满足了适航规章对飞行安全性的要求。

《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由中国民航局按照国际管理惯例并参照美国载人气球的适航标准于2007年制定颁布,对热气球的设计、制造、飞行提出规范要求,规定热气球必须经过适航审定,才可用于天空飞行和市场销售,是我国载人气球取得型号合格证的适航标准。

经过前期准备,中航工业宏光于2009年4月向中国民航局提出适航审定工作申请,获得民航局受理。

中航工业宏光专门成立适航取证工作小组,按国家标准自行编写完善HG2型热气球技术资料及质量管控文件,并根据适航法规的规定,完成了各类图样工艺文件、安全性评估文件、产品验证性试验报告等100多份材料的撰写编制。

在生产出热气球样球后,又先后用一年多时间进行各项符合性验证试飞和器材质量考核,包括热气球球囊表面温度试验、15小时持续飞行试验、2000米高空无操纵冷降与700米高空止降复升试验等,各项指标符合民航局对产品安全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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