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首个挂牌“会展局”的是海口会展局
2012年6月6日,中国内地首个会展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的海口会展局揭牌。
该局是海口会展业和会展经济主管部门,行使对会展业和会展经济的管理、服务、扶持、研究、运作的综合职能。将围绕海口产业发展引进、扶持或举办重点会展,繁荣各类会展活动、开展国内外交流、培育海口优势产业,促进海口经贸发展。
1994年6月,海口市贸促会根据海南省贸促会的有关批复精神,经海口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成立。
海口市贸促会实行省贸促分会和市政府双重领导,对内是市政府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对外为地方性民间贸易组织。海口市贸促会行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赋予的职能,充分发挥贸易促进组织在对外交往、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作用,发挥联结政府与广大企业的纽带桥梁作用,促进海口市经济的发展。
海口市会展业协调管理办公室是市会展业的具体管理协调服务机构,设在海口市贸促会,其主要职责是:
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市会展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措施;
会同相关部门和会展业协会制订全市会展行业规范和标准,规范会展市场秩序,整合会展资源;
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的知名品牌展会,扶持和打造地方品牌展会;
负责组织开展会展专业人才的交流和培训;
负责对会展业进行统计、评估,发布会展经济信息;
负责会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进一步强化协调服务功能,积极做好会展业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市政府主办、承办的重大会展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会展活动等。
2012年,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海口市会展局问题的批复》(琼编〔2012〕31号)精神,为适应本市加快发展会展业的形势,加强对会展业的协调服务,决定设立海口市会展局,为负责全市会展业协调服务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海口市会展局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口市支会(以下简称市贸促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内设5个正科级职能机构:办公室、会务处、展览处、对外联络处、法规和信息处。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本市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战略目标,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会展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措施;牵头研究全市会展业发展的态势;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会展业近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和会展行业协会制订全市会展行业规范和标准,规范会展市场秩序,整合会展资源;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会展活动。
(二)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市委、市政府主办、承办的重大会展活动保障工作;负责策划、组织引进各种会议、展览、论坛、年会等大型活动;策划并承办国际会展合作项目;负责展会的备案登记工作;扶持和打造地方品牌展会;组织承办本市参加国(境)内外会展和经贸活动;提供展览信息与业务培训服务。
(三)收集、整理国际国内会议展览信息,协调各种资源申办引进会展项目来市举办。
(四)为国(境)内外来本市举办的大中型会展活动提供配套政务服务。
(五)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邀请接待国际经贸组织与企业来本市考察、投资和参加会展活动,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洽谈会、研讨会、技术交流会和相关讲座,促进本市与国内外经贸界、会展界合作;组织本市相关单位和企业赴国(境)外参加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安排和接待国(境)外来展。
(六)提供国际经贸信息和法律服务。开展国际国内经贸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服务,办理会展和贸促法律事务。
(七)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开展会展和贸促工作调研,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服务,开展全市会展业的宣传推广;负责对全市会展活动进行统计、评估,发布会展经济信息。
(八)负责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九)指导、协调各区会展、贸促工作。
(十)指导、协调、联系中国国际商会海口商会、海口市会展行业商(协)会等相关单位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会展企业进行市场化开发,促进国(境)内外会展活动在本市举办。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