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首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办于2000年
1995年国家体育总局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纲要》, 1999年国家体育总局下发了《关于创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决定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国开展创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试点工作,资金用于购买体育器材、组织技能培训和会员体育比赛交流活动,扶持时间为两年,主要采用挂靠或依托体委或学校来进行操作的运行模式。
2000年3月1日下发了《1999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扶持创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包括试点工作总量、选取试点单位的主要条件、投资来源与投资原则、俱乐部的性质与任务、俱乐部开展活动要求、统一标志、扶持资金使用、试点工作步骤、试点工作管理、试点工作要求等内容。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详细具体,涉及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的方方面面,为各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2000年5月18日,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在全国开展创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工作,下发了《关于进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试点工作的通知》。
经审核各省(区、市)体委(体育局)上报的创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后,确定了17个省市的100个单位创办第一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第一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创办标志着我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正式成立,它在推动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学校体育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家体育总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从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的公益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补助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维护”的具体要求,国家体育总局从1999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增加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2000万元,增加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体育彩票公益金30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资金,计划在全国创办500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在第一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良好的基础上,国家体育总局增加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扶持资金的力度,扩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的规模。
2000年,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共6000万元,资助现有体育场馆创建了593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在2000年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此后探索了多种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多元化的创建模式。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国家体育总局从2000年开始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在全国扶持创建的公益性体育组织,是社会力量办体育的一种创新方式,也是体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15年来,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工作一直在持续进行,国家体育总局每年利用体育彩票基金在全国创办500所左右,到2005年已经达到3000所左右。现今,各类国家级、省级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已经遍地开花,为推动中国青少年体育素质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少年强,则国家强;青年兴,则民族兴。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是关系到民族发展的大事。推动中国青少年体育素质全面发展是长期不懈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