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最大的日资棉纺织公司是“内外棉株式会社”

旧中国最大的日资棉纺织公司是“内外棉株式会社”。其1887年在日本成立。总公司设大阪。

1911年后,先后到上海、青岛、金州(今辽宁金县)设厂,成为中国首家棉纺织厂

1911年10月16日,日本内外棉株式会社第三厂在沪建立。

它兼并中国民族资本企业,不断扩大,至1936年,“内外棉”在中国设有18个厂,其中11个设于上海,共43万余枚纱锭,4800台布机(1936年)。

旧中国纺织工业中对工人进行残酷剥削的养成工制,即首先由该公司传来。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国民党政府的中国纺织建设公司接收。

养成工制度是一种变相的学徒制度,没有师徒关系。该制度产生于日本,“养成工”一词直接来自日文。

民国11年(1922年)前后,养成工制度首先引入上海的日商纱厂。

民国14年(1925年)以后,又为永安、申新等华商纱厂所采用。

养成工制度主要流行于棉纺织业。

其他行业的个别工厂如日商燧生火柴厂、华商章华毛纺织公司等也有使用养成工的情况。还有些工厂名叫养成工,实际是雇佣童工。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是养成工较为盛行的时期,据民国25年(1936年)的调查,30家日商纱厂工人总数近5万人,养成工约2.4万人。

20世纪初叶日本国内工厂招募养成工通常都订立契约,资方预付工人家属部分工资,并负责工人食宿及日常管理,工人在养成期间没有行动自由。

上海订契约的养成工,类似于日本国内的由厂方直接招募的养成工,不同的是厂方无需预付工资,养成工反要交纳保证金;另一种情况是由包工头负责招募、食宿及日常管理的,这部分成为特殊的养成工,即包身工。后者在抗日战争以前占养成工的绝大部分。

养成工主要是女性,年龄多在14—18岁。和招收学徒一样,进厂时,也要订契约(志愿书)、找保人(工头往往充当保人)。

有些工厂招收条件很严,如永安纱厂养成所简章规定:“所招女工,以能全具左列各条者为合格:
1、年在14岁以上16岁以下者;
2、身长在英尺4尺6寸以上者;
3、身体健全兼系天足者。

养成工的养成期以3年为多。最初3—6个月为训练期(或称练习期)。

训练期间,工厂教艺,没有工资,只供食宿。训练期满,发给工资,但往往低于普通工人。

养成工是恶劣残酷的剥削制度

1、人身束缚

养成工所受封建束缚相当严重。抗战胜利前,订契约的养成工不得中途退出,严禁与外界接触、同老工人来往。一些日商纱厂将养成工集中在一个车间,由东洋婆子(日本女工头)监督劳动,放工后,不许回家,集中住在工房。英华里(又叫养成里)、月华里都设有日商纱厂的养成工工房。

工房区域有围墙围着,大门紧锁,门口有专人看守。养成工不能自由外出,家属不能随便探望。住在厂外工房的养成工,上下班时都由工头或包工头带着。不少养成工在上海整整做了3年工,竟未出过厂门一步。

抗战胜利后,养成工人身束缚略有放松,如中纺七厂规定养成工可以2个星期回家一次,申新五厂允许家人到工房探望,但有时间、地点的限制。

2、苦役式劳动

养成工的工作时间同正式工人一样,每天要连续工作十二三小时。训练期的头些天,多数养成工学习结头技术,通常1个星期可以学会,随后便上车做生活。资本家怕养成工工作不熟练,会弄坏机器,只叫他们挡坏车、纺烂纱。

此外,像拆包间、弹花间、钢丝车间里的脏活、重活也派给养成工做。

工头对养成工的管理较普通工人更为严厉,发现断头未接上或接得不好,就拉着后脑勺的辫子拳打脚踢,或者拿着筒管朝头上乱打。

3、食宿条件

养成工住的工房狭窄而简陋。1间10平方米的房子要睡二三十人,日夜班工人轮流睡1张床,放假时2人合睡。有睡双层床的,也有直接睡在地上的。铺的是破草席,盖的是烂棉絮,空气污浊。

吃的是粗饭烂菜,一天3顿,二稀一干。

申新九厂养成工20世纪30年代前半期的午饭,6人1桌,4样小菜总是黄豆芽、霉咸菜、老青菜皮和酸味面筋,难得有荤腥,养成工还常吃不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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