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批“千年古县”共有37个
为了贯彻联合国第5届、第6届地名标准化会议和9号决议,积极投入世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切实加强中国地名文化遗产的宣传与保护,在联合国地名组织的支持指导和中国政府地名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领导下,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中国分部、中国行政区划与地名学会、中国地名研究所在2005年联合启动了“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保护工程”重点项目之一,就是在中国现存的800多个上千年的古县中,优选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地名文化内涵丰富的100个古县,进行“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千年古县”的重点保护和国内外宣传工作。
《千年古县》通过专家推荐,县(市)自愿申报,由专家组调研评估和评委会评价鉴定确定。
凡被认定的,由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中国分部颁发“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标志牌(保护标志)和认定证书。并为之摄制一集大型电视文献片。
通过重点保护和向国内外广泛宣传,传播中国独具魅力的地名文化遗产,交流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千年古县”知名度,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
国外很多国家和地区早就认识到了地名保护的价值,并采取了很多措施。加拿大从1989年起就展开了对传统地名的整理;荷兰正在建立历史地名数据库;奥地利联合中、东欧各国对12世纪以来形成的居民地地名进行大规模考察;北欧不少国家都开展了地名文化宣传保护活动——全球性的地名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活动正在兴起。
联合国第六届地名标准化会议的9号决议指出:“地名有重要的文化和历史意义,随意改变地名将造成继承文化和历史传统方面的损失。”所以,使地名文化在国际公约和相关法律约束下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和弘扬是一条必由之路。
2005年启动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后,各地专家学者也纷纷呼吁开发建设部门和地名保护单位应加强协调,通过立法等有效手段建立保护老地名的刚性机制。以苏州、南京为代表的一批城市,相继颁布了地名管理条例,使得老地名的保护有法可依。
2006年,经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中国分部评审,全国首批37个古县获得“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同时列入大型电视文献片中国《千年古县》节目目录。
中国首批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名单:
1、河北省赵县
2、浙江省乐清县
3、河南省汤阴市
4、四川省富顺县
5 、河北省武安市
6、江西省南昌县
7、山西省安泽县
8、河北省涿鹿县
9、河北省遵化市
10、浙江省永嘉县
11、江西省安义县
12、广东省增城县
13、河北省井陉县
14、江西省进贤县
15、河南省沁阳县
16、重庆市垫江县
17、河北省武强县
18、江西省新建县
19、河南省修武县
20、陕西省韩城县
21、河北省涿州市
22、河北省赞皇县
23、河北省易县
24、河北省蔚县
25、四川省泸县
26、山东省临清市
27、四川省阆中市
28、河南省上蔡县
29、河南省新郑市
30、天津市蓟县
31、河南省汝南县
32、河北省涉县
33、河北省定州市
34、广东省四会市
35、浙江省瑞安县
36、甘肃省成县
37、山西省长子县
“千年古县”的申报,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后再层层推荐、专家考察评估。最后进行审定。
2012年以后,“千年古县”的评选更加科学规范。
2012年,民政部印发的《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做好千年古城(都)、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著名山川及近现代重要地名等8类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同年,民政部颁发了《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行业标准。
按照《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行业标准,“千年古县”的硬指标包括,置县1000年以上;专名沿用也要达千年以上;“软件”则是地名历史文化内涵丰富,知名度高。
按照该标准,“千年古县”实体文化应含有特征明显的历史文化、特色鲜明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独特且富有传承价值的传统文化中的一个以上特征。
至2014年6月30日,已获得“千年古县”称号的我国县一级行政单位共有60个。
“千年古县”的相关评定仍在进行中,评定结束后,共将评出100个具有代表意义的“千年古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