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部城市照明地方性法规出台于无锡市
2014年10月1日起,《无锡市城市照明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城市照明地方性法规。
“今后,小区内的路灯照明达到相关标准后,电费可由政府‘埋单’。”无锡市人大相关人士介绍,这部创制性的民生立法更显民意,明确居住区内道路照明为功能照明,纳入城市照明体系统一管理,是该市不同于外省市的惠民举措,回应了民生期盼。
年承担主城区居民区照明费千万
“居住区照明是‘半公共产品’,政府应不应该承担,承担多少?”此前,在市人大首次开展的法规通过前评估会上,小区路灯的费用问题引发了人大代表、市民代表的热烈讨论。《条例》吸收采纳了群众意见,第21条规定,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居住区的照明设施可以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管理。
业内人士透露,仅这一条规定,市政府一年就将为主城区居住区约3万盏照明设施承担近千万元的电费和维护费。“目前,一些居住区的道路照明设施还不符合移交条件,应尽快按《条例》要求实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相关人士表示,我市城市照明事业快速发展,绿色照明工作在国内、省内均处于领先水平,《条例》不仅将我市在城市照明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律法规,还力争破解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
光污染控制写入法规受点赞
家住中山路附近的王晓华饱受对面高楼投射来的光污染的折磨,晚上房间拉上窗帘后仍如同白昼,经常睡不好,家人已向有关部门投诉多次,得知《条例》明确规定严控光污染,他连连点赞。
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光污染问题,《条例》专门对设置景观照明设施提出了应当符合光污染控制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等三项具体要求。陈大庆介绍,在今后的实际操作中,将对照明设计方案、布灯方式及安装位置严格把关,采取灯不能直接对着居民窗户、降低建筑亮化照明设施的功率等措施,减少光污染的产生。
推广城市照明传感监控技术
细心的市民发现,夜间太湖新城车流量少,五湖大道、贡湖大道等一些道路关闭慢车道路灯,既不影响照明,又节约了能源。这样的智能控制系统,分区、分时、分级的节能控制措施正是《条例》所要求的。
城市照明造成的能源消耗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和城市绿色照明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创新节能模式,鼓励城市重要道路、景观河道两侧的单位和住宅利用内光外透减少其他景观照明能耗,鼓励采用新能源,科学应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广高效光源和灯具,禁止使用高耗低效照明产品,限期淘汰高耗低效照明设施。
无锡市照明管理处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市已完成主城区公共照明设施的传感监控,实现路灯、景观灯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统一控制及24小时监测,安装传感控制终端1100多套。计划将在惠山、新区等地实施技术推广,充分发挥传感网技术的优势,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