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画史最早较为科学而系统的绘画批评准则当算“六法”
李孝萱先生是是天津人,1959年出生。李孝萱先生现为天津美术学院中国画系教授。他对国画研究颇深,甚至于有“天津二李”之说,“二李”一个是李津,另外一个就是李孝萱。下面就李孝萱先生的读画论来讨论讨论李孝萱先生对国画的见解。
宋时郭若虚《图画见闻志》说:“六法精论,万古不移”。视“六法”为永恒的批评准则。李孝萱先生认为“六法”到现在同样没有失去对当代中国画批评的作用,依然是衡量中国画好坏的尺度。
“六法”出自中国最早的绘画理论专著——南北朝的谢赫所著的《古画品录》。
作者在书中提出绘画创作的原则——“六法”:一曰气韵生动,二曰骨法用笔,三曰应物象形,四曰随类赋彩,五曰经营位置,六曰传移模写。”
李孝萱先生指出如果把六法的要求扩大到当代中国画领域和我们日益更新的生活方式及审美趣味所发生的变化相对照,难免有某种缺欠,需要充实这是客观的,但绝非时髦的认同,即“六法”早已过时这个说法。李孝萱认为对待传统文化遗产的结晶,我们必须持有一个冷静的态度,不能歪曲本意,置其不顾,那只能是一时的冲动,不会动摇画史的公正。
李孝萱先生还对谢赫的“六法”作出了评价。李孝萱认为谢赫的“六法”是中国画史最早较为科学而系统地提出有关绘画创作,绘画批评的准则。
它所把握的不是个人创作具体的倾向,而是创作过程中应该具有的风范气韵,它的语言虽然简短,涵义却深刻而丰富,虽没有具体的指定,更无诸条的释义,但仔细品味却是艺术品格和艺术自律的一面镜子,它一方面能够打开你的艺术想象,另一方面在无形中使你恪守某种法则,而有约束。
这种约束无疑就是教养。
李孝萱先生认为谢赫的“六法”是为中国绘画树立的价值标准,同样也具有深刻的价值意义。
在谢赫之后唐张彦远有《历代名画记》,五代荆浩有“六要”,宋刘道醇有“六要”“六长”等,虽有创见,但都没有超越谢赫“六法论”的范围。
至于“六法”的具体解释,历年来有许多详实的专门著作,虽说法云云,但总的看法基本是一致的,对于“六法”的具体解释李孝萱没有做具体解释。
但有关谢赫的“六法”是不是完美无缺的,李孝萱先生认为还不是,谢赫限于特定的历史环境产生的“六法”不遗遗漏也是正常的。
比如“六法”中之提出了“骨法用笔”的问题,却从未涉及到用墨的问题,笔精墨妙,少了用墨当然不行,但笔墨能够和谐运用的法度是中唐至五代才被重视的,从这一点上谢赫的关照可能就不够广阔。
李孝萱先生认为作为绘画创作和批评的准则,六法重视了艺术自身的规律,却忽略了思想境界的追求以及绘画与现实人生的关照,这些无疑是六法的缺欠,也是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