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颁布于1997年
随着近年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和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日益兴起,公众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需求程度远远高于对非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需求。因此,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就自然地提到了议事日程。
尤其是琼民源事件发生后,社会公众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财政部于1997年发布了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旨在规范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增加关联交易的透明度。
这一准则的发布拉开了以后一系列具体准则相继出台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