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集体婚礼举行于1934年的上海

中国最早举办集体婚礼的地方是上海。

1934年,蒋介石在江西南昌发起“新生活运动”。当时的上海市政府为了配合这个运动,就由社会局出面组织集体婚礼,以示出新。

上海举办集体婚礼活动的消息,由社会局登报广告做宣传,参加者须到远离租界的新上海市中心社会局登记,并交纳法币20元,领取结婚证。

同时还规定,参加集体婚礼必须统一着装,新郎穿着蓝色长袍、黑褂、蓝裤、白袜、黑缎鞋、白手套;新娘则穿着短袖淡红色的长旗袍、同色长裤、同色缎鞋、肉色丝袜,头罩白纱、戴白手套执鲜花。

为表示国粹,彰显民族特色,还特别强调新娘不得烫发,不得穿皮鞋。

举办集体婚礼在当时可谓是亘古未有的新鲜事物,上海市民都十分好奇,一时间预约登记的未婚青年络绎不绝,当时还是郊区的社会局竟然门庭若市。

为保证婚礼有序、顺利地举行,在婚礼前一周,新郎新娘都要到市府大厦(今上海体育学院内)排练一次。

到了正式婚礼的那天,新郎、新娘、家长、来宾等都提前集中到市府礼堂,大礼堂临时用屏风分隔成若干小间,里面每张桌子均事先按照结婚证号码编好号,来宾只需对号入座即可。

大礼堂还设有一些小房间供更衣化妆之用。这时的市府大礼堂还装扮一新,礼台正中挂着孙中山先生像。

下午3时整,集体婚礼正式开始。总指挥一声令下,在警察局乐队的伴奏下,新郎新娘双双携手,踩着红地毯步入礼堂。

婚礼是一对一对同时进行,由司仪宣读名单,点到的新人即走上礼台。首先双双向孙中山先生像三鞠躬,再夫妻相对二鞠躬,然后向证婚人一鞠躬。

证婚人由市长、社会局长担任,受礼完毕后,他们还要分别致词祝贺,并向新郎新娘颁发结婚证书、纪念证章、纪念品。

然后,证婚人与集体婚礼的新人一起在大礼堂前面合拍团体大照片。

当主持人宣布婚礼仪式结束后,在乐曲声中,数百辆汽车在刚修筑完成的翔殷路上浩荡而去,颇为壮观。

集体婚礼始自1934年10月,1937年淞沪会战爆发后停止,前后共举办了10多届,参加集体婚礼的青年共有1000多对,每次举行,都轰动一时。

同时,其他城市也纷纷效仿上海的做法,集体婚礼顿时风靡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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