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次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1924年召开于广州

1924年1月20日至30日,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今广东省广州市)召开。

大会通过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和《中国国民党章程草案》。这两个文件是孙中山指定,苏联顾问鲍罗庭和国民党元老汪精卫、共产党元老翟秋白共同起草的。

在国民党“一大”在,孙中山重新解释了他的三民主义,即新三民主义,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革命政策。

大会通过了国民党的施政纲领,提出了对内对外的基本政策和实行新三民主义的具体方针。其中,对外政策包括:废除清政府及军阀政府同帝国主义订立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攫取的特权;争取国家独立自主等。

对内政策有:规定各项政治经济制度,以反对封建主义保障民权民生主义的实施;规定“实行普通选举制,废除以资产为标准之阶级选举”;“改良农村组织,增进农人生活”;“制定劳工法”;“改良劳动者之生活状况,保障劳工团体,并扶助其发展”,等等。

国民党“一大”的召开,促成了第一次国共合作局面的正式实现。经过改组后的国民党成为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的民主革命联盟。这次大会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具有重大意义,成为新革命高潮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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