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个国产常规制式武器体系主要仿制定型于苏制装备
1952年5月,中央军工委员会做出制造第一批18种制式武器的决定。在20世纪整个50、60年代,主要仿制和改进苏联产品,这大大提高了中国陆军常规武器的仿制和研制水平。
根据1953年和1956年中苏两国政府两次签订的协定,由苏联援助中国建设一批兵工企业,并开启了中国人生产大口径火炮、高射炮、中型坦克、机载武器、舰载武器及其配套的弹药和光学电子仪器等武器装备之先河。
1953年,以苏军装备为模板的制式武器仿制工作全面展开。当年就有4种轻兵器仿制定型,1954年又成功仿制野战炮和榴弹炮。
1956年,第一批制式武器中除85毫米高射炮外,基本完成仿制定型。
从1957年起,兵器工业部门用了三年时间,又仿制成功一大批制式武器装备。
完成仿制定型,对于中国常规武器发展具有基准性意义。
尽管后来中国也曾仿制过欧美国家制式武器,但对中国常规武器发展影响最大的,还是苏式武器的引进与仿制。
1960-1967年,陆军武器装备进入自行研制阶段。相继组建坦克研究所、坦克发动机研究所、火炮研究所、金属材料研究所、非金属材料研究所、防腐包装研究所、成型工艺研究所等专业研究机构。
与此同时,军队系统也建立了炮兵科学技术研究院、装甲兵科学技术研究院、军械研究所等科研机构,为自行研制陆军武器设备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