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按款式卖衣服的。
比如blazer是休闲西装。
你以为大概是春秋西装那样的,
没想到12月买到的是粗呢的,
很重很厚很沉。
有的在相片上完全看不出来,
在中文看来,
这不是西装而叫做大衣。
很多人都说英语准确,
但我觉得英语很复杂。
复杂性当中却有很多没法体现。
因为排列组合太多了,
你不能为每一种组合就创造一个单词,
这得背多少单词啊!
比如秋冬厚的blazer需要发明一个新词吗?
它其实不是blazer,
而不过是大衣啦。
款式很重要吗?
还是功能更重要。
比如保暖我买大衣。
有西装款的大衣,有羽绒服式的,有老棉袄式的。
否则你得在西装款上上标出厚薄,而这个厚薄是很难标的,
对数九寒天的纽约人和四季凉快的洛杉矶人,
他们对厚薄的认识和感觉是不同的。
英语对中国人一直很难学。
因为中国人不为排列组合发明新词,
而是把排列组合列出来。
厚的+呢子的+西装款的+冬天穿的大衣。
否则中国人不仅得记那个单词,
还得记那个单词代表的意义。
意义不应该通过像积木累积或像画一样,直接展开不就得了?更直观,有需要才添加,还不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