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要破产。
然后太太要和他离婚。
然后有人给他们出了注意,
可能可以规避破产。
太太深情并茂地一顿感谢,
挽救了婚姻挽救了家庭。
说实话,
我只会同情他们要破产,并不会同情他们要离婚,所谓的妻离子散,
因为前者很多时候是不可抗力,是迫不得已,是命运确实由第三方做出,比如法官。
但后者离不离婚就是自身的选择了。
纵观中国人的婚姻,
经常是拿来第一个牺牲的或者叫从这上面下手想办法的。
比如限购了,离婚多买一套房,
比如限制卖房了,
离婚各卖一套,
比如孩子上学选好学校即可按妈的也可按爸的,离婚,
获得两次机会。
更不要说中国人遇到什么挫折和失败了,
那婚姻更是像块抹布,
最不值得留念。
破产为了保孩子老婆不背债,
中国人在牺牲婚姻时总是振振有词,天经地义,
另一方面又打悲情牌,什么妻离子散,家庭毁灭,
这家庭不用毁灭,
只不过要一起捱苦,
或者人生不是像中国人想的那样一帆风顺罢了。
一不顺利,婚姻就可以抛弃。有啥同情的。
所以中国人经常哭诉他们的自愿选择性离婚,
我是没有同情的,
我真的同情破产、失败、困难重重,
唯独对中国人的某些离婚,无法同情,
因为很多并不是无奈的,
在条条道路通罗马的美国,
出路如此之多,
还自愿选择离婚,
那为什么要哭天抢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