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不应该允许堕胎?或者应该不应该堕胎。
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之所以复杂,是因为只要biabiabia。嘴巴一张最容易。
言论自由,谁都可以说。
但是否坐而论道,起而行之,世界上只会说不会做的人就显出他们的虚伪了。
或者轮不到自己时,个个伟光正,不是自己生孩子,对别人生不生下那个孩子话最多。
一个女人被强奸,有的人选择不生下那孩子,看到罪犯在自己身上打下的烙印,无法承受,这些可怜的女人谁来同情?
有的女人坚强地生下那罪的果实,然后送给他人抚养。这些孩子感谢他们的母亲没有剥夺他们的生命,但是他们母亲的生命、尊严和幸福呢?
他们中有些母亲也许要永远回忆起一个歹徒对她进行殴打,强奸,还留了种。
那些认为任何生命都值得尊重、孩子是无辜的圣母,等到你们被强奸怀怀孕再出来发表高谈阔论行吗?
特别是一些男人,没有强奸受孕的可能,对强奸受孕不想要孩子的女人横加指责,真容易。
有人被强奸后除了报案外,应该将受奸妇女立刻纳入社会和法律救助通道,包括精神安抚治疗和身体创伤医治监控,其中就应该有在征得妇女的同意下,立刻要口服避孕药等系列紧急救助措施,告知、提醒她们强奸的后果之一有可能是受孕。早服药早选择。
社会屁事不做,然后等着受害妇女哭了几个月后又发现有孩子啦,几个月啦,然后不想要孩子啦,圣母们跑出来高尚啦。
如果这些圣母做了很多很多,可能有点资格建议受害怀孕者坚强地生下孩子。
但是只有被那罪犯强奸怀了种的妇女才知道痛苦。
March for life别装圣母。
这个世界上多少孩子因为不是在爱中诞生的,就算不是强奸怀孕的,而是在不幸福的夫妇和家庭出生的,在各种不懂爱的环境下生下来和长大的,多少人希望自己从未被生下来过。
现在,被强奸怀孕生下来的反而觉得幸运啦。
那些,没有在爱中生下来的孩子,让他们投票呢?让他们选择生不生下来呢?
生他们时也没征求过他们的意见。
为什么把我们投胎到专制国家啊?是因为我们投胎前不乖吗?我们当时还是精子和卵子啊,我们好无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