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磕不律师

我以前最爱看香港的法律方面的电视剧。
因为可以学到许多大英帝国的法律。
里面的大律师戴着假发,穿着英式的装扮,依托着着一本厚厚的法典,在法庭上为客户据理力争。
他们的辩辞很有逻辑思辨的精彩,听着是一种享受,让我觉得香港的律师是个神圣的工作。
他们所有的工作在我看来就是一定要从茫茫的法典中抠出有价值的条文,从海量杂乱的数据中抠出有利于代理人的漏洞,抠出此合逻辑或彼不合逻辑来。
欧美的有关法律的电视剧律师也是这样的。
律师辩护就是一个死抠,抠不到那点有利的东西,就没办法扭转战局。
所以我一听“死磕”律师,我认为就是“死抠”的意思。
律师的工作不就是“死抠”、“死磕”吗?不磕出有利于客户的东西,客户不是得死啊。
但是没想到的是“死磕”在中国是一个贬义词。
这里的环境认为他们是作对,是损害法律,天那,律师不为客户死磕死抠,难道要变成第二公诉人,帮客户认罪吗?
公诉人、律师和法官就是法庭上围绕诉讼人的三权分立,是通过对法律条文的辩明和理解一起提高认识水平,推进法律解释的。
为什么对律师本职工作不是靠专业精神来进行交锋,而是要通过行政手段进行打压呢?律师就是一个说话的工作,连本职工作也不允许说话吗?
我从来不觉得中国有法律,但如此不佳的法律环境下,居然还有不玩过家家的律师,有玩真格的律师,我的眼镜佩服得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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